内卫监发〔2018〕80号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健康体检机构
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布置和安排,决定对全省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对全省健康体检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18〕40号)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决定开展2018年全市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内江市辖区范围内的健康体检机构。
二、工作安排
(一)市支队责成监督执法二科(参加人员:刘 莉、晏文涛、刘 欣)完成市本级负责日常监督单位的健康体检机构的专项检查。
(二)各县(市、区)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完成辖区范围内其他健康体检机构的专项检查。
三、工作时间
四、工作内容
依法监督检查健康体检机构和人员资质、体检项目备案情况、放射诊疗、医疗废物管理等(详见检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6月19日中午12点前,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检查总体情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拟处理措施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支队监督执法二科。6月20日中午12点前,市支队将汇总全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表格报省总队二支队。
联系人:
1.省总队二支队 李鹏 电话:028-65277078;邮箱erzhidui@126.com。
2.市支队监督执法二科 刘欣 电话:0832-2273252;邮箱:455738438qq.com。
附件:内江市2018年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表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附件:
内江市2018年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检查表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机构资质 |
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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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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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的体检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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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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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 |
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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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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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预评、控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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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场所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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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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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是否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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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受检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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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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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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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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